永嘉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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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机构概况
    中共永嘉县委组织部是县委主管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在中共永嘉县委的直接领导和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组织工作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新时期党建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和党建理论的研究,提出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二)研究和指导全县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的建设,探索各类新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形式和活动方式;负责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协同县委宣传部协调、规划和指导党员的教育工作。 
    (三)按照党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对全县干部工作、干部队伍建设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指导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提出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调整、考核、配备的意见和建议;办理县管干部的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休审查、审批手续;承办我县省、市管干部的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休等有关呈报手续;协助考察、管理市、县双重管理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负责有关股级干部的备案审查和审批工作;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排事宜。
    (四)研究制定全县干部队伍建设的规划和措施,负责优秀中青年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
    (五)研究和指导全县党的组织制度与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定或参与制定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制度。
    (六)主管全县干部教育工作,研究制定全县干部教育的规划和措施;组织县管干部和一定层次的中青年干部以及组织部门干部的培训;指导、协调、检查乡镇和县级机关的干部教育工作;协同县委有关部门做好乡镇和县级机关单位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领导干部在职自学的指导和考核。
    (七)负责全县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检查督促,及时向县委和市委组织部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
    (八)负责县级党的机关、人大常委会机关、政协机关、群众团体、民主党派机关的参照管理,牵头负责乡镇机关推行和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实施工作,负责县人民法院机关、县人民检察院机关按《法官法》、《检察官法》进行管理的宏观指导和协调工作。
    (九)调查了解和掌握全县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情况,负责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的宏观管理与指导;掌握和联系一批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并加强宣传、教育和培养。
    (十)调查了解全县知识分子工作情况,检查贯彻执行知识分子政策的情况,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知识分子工作;负责全县科技人才的宏观管理,参与制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和意见,选拔、管理县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和优秀青年专业人才;负责科技副乡(镇)长(乡镇长助理)的安排、考察、考核和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指导,研究和制定干部监督的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十二)负责全县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查审批工作的政策指导和情况综合,承办县管干部及有关人员因公出国(境)的审查审批工作和党员因私出国(境)保留党籍的审批、报批工作;负责干部的有关历史遗留问题的调查处理工作。
    (十三)归口管理县委老干部局。负责全县退离休干部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工作,研究解决新形势下退离休干部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督促检查退离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情况。
    (十四)负责全县干部统计、党员统计和干部信息的汇总呈报工作;负责管理县管干部的档案和部分其他干部的档案,指导全县干部档案工作。 
    (十五)受理有关干部工作、组织工作方面的来信、来访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
    (十六)负责县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度的实施工作,负责党代表的联络工作,指导乡镇试行党代表常任制度。
    (十七)完成县委和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中共永嘉县委组织部内设6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主管机要、秘书、信访、文印、文书档案和部机关的保卫、保密工作;协助部领导协调各科(室)工作;负责信息、文字综合、会务组织、文电处理、文件审核、督办检查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或组织综合性报告、重要文件、领导讲话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新时期组织、干部工作的调查研究,全县组织系统调研课题的协调、组织实施和调研工作的业务指导;收集部务会议议题,根据领导意图,安排部务会议活动,制订部内工作计划;收集、整理、编纂县级组织史资料,按规定报送市委组织部;负责部机关的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协助部领导抓好部机关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纪律检查工作;负责本部宣传工作及同新闻机构的联络工作,主办《永嘉组工信息》;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织科
    做好县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服务工作;协同有关科室指导乡镇、县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了解掌握县以下各级党委(党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民主生活会的情况;指导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提出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和指导全县党组织的设置及活动形式;参与指导乡镇党代会(党员大会)换届选举,承办出席市党代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和县党代会(代表会议)的有关事项;调查、研究和指导全县基层党组织建设,检查、指导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负责全县组织员队伍建设,抓好组织员的培训;负责全县党组织、党员的统计和党费的收缴、使用、管理及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工作;承办党员因私出国(境)保留党籍的管理、报批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干部综合科(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办公室)
    综合协调、研究干部宏观管理工作和干部管理体制问题,修订县委管理干部的职务名称表;起草或参与研究、制定有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干部人事工作的政策性文件和文稿;综合协调全县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和管理工作;参与县党代会、人代会、政协委员会换届的有关工作;办理县委协助市委管理干部的任免、退离休、工资和职级待遇的呈报、审批手续;办理县管干部的调配、安置及行政工资关系的接转工作;参与指导全县政府机关推行公务员制度的工作,负责县级党的机关、人大常委会、政协、群众团体、民主党派机关和乡镇机关参照管理和县法院、县检察院机关按《法官法》、《检察官法》进行管理的宏观指导和协调工作,承办县、乡镇参照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的录用、考核、非领导职务审批、调配、奖惩、辞职等事项;协调和承办我县承担的为国家西部开发培养干部、选调干部工作,负责干部挂职锻炼的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抽调县中心工作需要的临时工作人员及工作组(队)的编组工作;指导全县干部档案工作;负责干部统计、干部信息工作,负责汇总上报全县干部统计年报和市管干部的信息。负责研究制定全县干部教育工作的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干部教育工作的调查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的意见和建议;对全县干部培训工作进行协调、指导、检查;组织县管干部和一定层次的中青年干部的培训,承办参加市委党校和有关高校、干部院校学习的领导干部的选调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组织系统干部的培训,并牵头做好有关班次学员在校培训期间的管理和考核工作;协助县委党校制定年度办班计划和教学计划,指导干部培训基地、师资队伍建设和教材编写的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干部一科
    负责考察、考核县直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提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的职务任免、交流、培训、奖惩的建议;办理县委管理干部的任免手续;了解掌握县直单位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情况,提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建议;做好县直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承办需征求县委组织部意见的干部任免批文;掌握县直单位后备干部的情况;负责县直单位中层干部的宏观管理工作和县直单位部分中层干部的考察、任免工作;参加、指导县直单位和协管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参与县委协管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管理;办理干部工作中需同上级主管部门联系的有关事项;承办出席上级党代会、人代会代表的名额分配和推荐、考察及选举工作的有关事项;参与县党代会、人代会、政协委员会换届的有关工作;指导县级群团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负责提出县直单位下派干部名单,承办挂职到县直单位锻炼的有关干部的安排工作;指导县直单位干部工作和人事制度改革;调查了解和掌握全县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情况,负责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的宏观管理和指导,掌握和联系一批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并加强宣传、教育和培养;对全县科技干部进行宏观管理,调查研究和参与制定发挥科技人员作用的政策和措施;组织检查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的情况;负责制定全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掌握和联系一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和优秀青年专业人才,并做好教育、管理工作;承办副团级以上军转干部的安置事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干部二科 
    负责考核、考察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提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的职务任免、交流、培训、奖惩的建议;参加、指导乡(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了解、掌握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情况,提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建议;做好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管理工作;对乡(镇)党代会、人代会的人事安排、推荐人选进行审核、考察,提出建议;办理县委管理干部的任免手续;参与县党代会、人代会、政协委员会换届的有关工作,指导乡(镇)党代会、人代会换届选举工作;掌握乡(镇)后备干部的情况;负责乡镇中层干部的宏观管理工作和乡镇部分中层干部的考察、任免工作;指导乡(镇)干部工作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负责提出乡镇上挂干部名单,承办下派到乡镇挂职锻炼的有关干部的安排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干部监督室
    负责对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领导干部进行监督,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研究和制定干部监督管理的制度、规定,并进行督促和检查;负责乡镇、县直单位中层干部的审查备案工作;督办和直接办理严重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受理并调查核实群众举报的领导干部问题;搞好干部监督信息的收集、综合和运用;负责县管干部和部分老同志的党籍、党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和其他历史遗留问题的审理;承办县管干部和有关人员因公出国(境)的审批和审查呈报工作;了解、掌握“文化大革命”、“1989年春夏之交政治风波”中犯有严重错误干部的情况,并对教育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此外,组织部还内设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员电教中心、非公企业党建办公室、党代表联络办公室、干部档案室5个事业科室。

                                                           
                                      主办单位:中共永嘉县委组织部             
                                      电话:0577-67235260
                                      传真:0577-67222350
                                      Email:yjdj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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